為深入了解新能源電池回收利用公共政策實施情況,評估政策效益,“領航者”調研團成員鄒毅桐于1月10日下午通過線上方式,對濟南市生態環境局生態環境監控中心的刁主任進行了一次訪談。
從刁主任口中了解到,自2018年工信部發布《新能源汽車動力蓄電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暫行辦法》以來,各級政府有關部門積極響應政策要求,推動落實新能源汽車電池梯次利用、回收利用的監管和執法措施,監督督促下級各部門認真學習和落實,要求新能源汽車電池有關的企業積極響應政策,推動建設新能源電池的梯次利用回收利用的制度和流程,并對生產制造、使用、再次利用過程中產生的有害物質排放和廢水排放進行了嚴格的規定。據介紹,該辦法的實施,使環境保護在控制新能源電池污染方面的方案措施更加完善,機制更加合理,也為新能源電池行業發展創造了極大的便利,是一項十分關鍵的政策。自政策實施以來,生態環境治理部門和監管部門發揮了更大作用,各企業響應落實效率也逐年上升。如電池編碼、電池全生命管理等溯源管理覆蓋面更廣,梯次利用和回收利用率有顯著提高,鎳鈷錳、鋰、稀土元素的回收率正不斷向目標靠近,因電池不當處理產生的環境污染越來越少。同時經了解,現今新能源電池回收仍有許多需要改進之處,如進一步細化溯源管理辦法,加強監管,降低電池回收利用的成本,提高回收效益,才能使電池回收形成較大規模產業。
此次調研增加了團隊對于新能源電池回收政策實施效果和目標達成度的了解,獲取了重要數據信息,為后續評估分析公共政策效益提供了良好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