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王研浩 林沐堯)7月26日,華中農業大學赴湖北神農架暑期社會實踐團隊前往神農架周邊村落,針對當地的人獸沖突(主要是野豬)進行調查活動,了解當地農戶真實情況,助力解決農戶真實需求。
實踐團隊來到湖北省神農架林區松柏鎮,通過訪談了解野豬對農業生產的影響,深入調查當地野豬治理的情況。在當地農戶們的講述中,實踐隊員發現不少了當前野豬治理存在的問題。
2023年6月30日,國家林草局公布了新調整的《有重要生態、科學、社會價值的陸生野生動物名錄》(即“三有”名錄)。其中野豬因其種群數量過高,在部分地區致害嚴重,被正式調出名錄,這意味著野豬不再屬于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之一。
根據調整后的保護措施,在保護區外有組織合法開展的獵捕活動程序將更加簡便,而且按照按照新修訂的《野生動物保護法》,野豬造成的損失仍屬于致害補償范圍,受損群眾可以依法獲得補償。農戶與野豬之間的人獸沖突也得到一定程度的緩解。

(實踐隊員向村民詢問人獸沖突相關問題 楊芯雨 攝)
但在實際調查中,實踐團成員在秭歸、夷陵區和神農架地區附近的山村中發現了野生動物相關保護法律法規普及不及時、更新不完善的情況。村民們表示,在山中的野豬和狗獾仍然對當地的農戶造成了很大的困擾,包括啃食農作物造成經濟損失,攻擊人類造成的人身安全威脅,對當地生態平衡造成嚴重破壞的生態資源損失。
面對野豬的頻繁侵擾和破壞,農戶無法有效地驅趕或獵殺野豬,而當地的林業管理局也并未將停止對獵殺野豬的嚴重懲罰,更沒有向當地農戶宣傳最新的野生動物保護法對野豬處理的更改,這是政策宣傳的不到位。農戶們一方面害怕因為傷害野生動物而受到當地嚴懲,一方面又因為沒有有效的防御經驗和應對手段,對于野豬帶來的人獸沖突只能苦不堪言。
盡管政府和社會各界已經意識到野豬泛濫帶來的危害,但在應對措施方面仍存在不足。一方面,現有的法律法規對于如何平衡野生動物保護與農戶權益之間關系缺乏明確指導;另一方面,農戶缺乏有效的政策引導和治理工具、經驗。
因此,在加強野生動物保護的同時,也需要關注農戶的權益和需求。野豬對農戶帶來的危害是多方面的且日益嚴重,需要政府、社會和農戶共同努力來制定更加科學合理的應對措施來減少野豬帶來的危害,以平衡野生動物保護與農戶權益之間的關系。